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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开低走考验“大小非”减持新规?
www.cnfol.com 2008年04月22日 08:12 石仁坪   第一财经日报 
  昨日,在证监会出台“大小非”减持新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后,大盘大幅高开低走,收出长阴线。

  上证指数昨日开盘上涨6.8%,随后开始下跌,在下午开盘不久即出现“负增长”,并创下新低点3073.56点,收盘仅上涨0.72%;深证成指的走势与其类似,收盘更是下跌1.75%。

  《意见》规定,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明确表示,二次转让后的新股东不受《意见》的限制,可以自由选择流通方式。

  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贺强认为,这降低了政策的力度,建议规定接盘者也应遵守上述原则,否则新股东接盘后随即可以大规模抛售。

  贺强认为,“预计未来一个月内”的时间比较模糊,在节点不明确的情况下也难操作。

  《意见》规定,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应当制定相应的操作规则,监控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股份的行为,规范大宗交易系统的转让规定。

  长城证券研究所所长向威达认为:“相信交易所已经注意到我们谈及的问题,会在制定操作规则时考虑二次转让的问题。”

  “《意见》的实践效果还有待检验。”向威达认为,从技术上看,目前也应有强烈反弹,但在《意见》出台后的反弹如此短暂,说明投资者依然“信心不足”。

  向威达认为,流通权是“大小非”股改后获得的内在权利,如果限制得特别死,是对其权利的不尊重;但不加限制,其抛售压力对市场的打击又太大;而“大小非”在弱市抛售,伤害的不仅仅是中小投资者,还有“大小非”本身,因为它们持有的份额更大。

  魏君贤认为,按税法规定对自然人“大小非”减持所得征税,通过附加区别条件加以实施,即对“大小非”以其自限售解禁日起至实际抛售日止的流通股持有期长短执行有差别的税率,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大小非”减持的影响。

  但也有人士认为,近几个月市场大跌的主要压力并非来自“大小非”减持。东方证券研究所策略研究主管邓宏光认为,根据其从机构了解的情况,多数机构更担心经济增长放缓和企业利润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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